- 全國
- 直轄市:
1. 申請小型汽車、小型自動擋汽車、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、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,在18周歲以上;
2. 申請低速載貨汽車、三輪汽車、普通三輪摩托車、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專用機械車準駕車型的,在18周歲以上,60周歲以下;
3. 申請城市公交車、中型客車、大型貨車、輕型牽引掛車、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,在20周歲以上,60周歲以下;
4. 申請大型客車、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,在22周歲以上,60周歲以下;
5. 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(yè)教育的學(xué)生,申請大型客車、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,在19周歲以上,60周歲以下。
注:本規(guī)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。